当前位置:大贝壳儿童学习网小学教育网小学音乐小学音乐教案义务教育小学音乐新课程标准
义务教育小学音乐新课程标准

义务教育小学音乐新课程标准

04-04 16:21:29  浏览次数:342次  栏目:小学音乐教案
标签:小学音乐教学设计,小学音乐课教案, 义务教育小学音乐新课程标准,http://www.dbk123.com

   6.因地制宜实施《标准》

  我国是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多民族国家,各地区、各民族和城乡之间存在差别,各学校和教师应结合本地、本民族和本校的具体情况,充分利用当地的课程资源,营造良好的校内外音乐环境,丰富具有区域文化和民族文化特色的教学内容,因地制宜地把握教学领域内容标准的弹性尺度。

  (二)关于教学内容的几点提示

   1.感受与鉴赏

  感受与鉴赏是音乐教学的重要内容,是培养学生音乐感受能力和审美能力的有效途径。这一部分内容的教学应注意以音乐为本,从音响出发,以听赏为主。教师的讲解、提示,力求简明、生动,富有启发性。应采用多种形式引导学生积极参与音乐体验,引发想像和联想。要尊重学生的独立感受与见解,鼓励学生勇于表述自己的审美体验,以利于激发学生听赏音乐的兴趣,逐步养成聆听音乐的良好习惯,积累感受与鉴赏音乐的经验。

   2.演唱

  演唱歌曲是中小学音乐教学的基本内容,也是学生最易于接受和乐于参与的表现形式。歌唱技能的练习,应结合演唱实践活动进行。创设与歌曲表现内容相适应的教学情景,激发学生富有情感地歌唱,以情带声,声情并茂。注意变声期的嗓音保护,避免喊唱。

要重视和加强合唱教学,使学生感受多声部音乐的丰富表现力,尽早建立与他人合作演唱的经验,培养群体意识及协调、合作能力。合唱教学可从轮唱开始,逐步过渡到多声部合唱。 唱歌教学要注意调动每一个学生参与的积极性,培养演唱的自信心,使他们在歌唱表现中享受到美的愉悦,受到美的熏陶。

   3.演奏

  器乐演奏对于激发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提高对音乐的理解、表达和创造能力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器乐教学应与

 

唱歌、鉴赏、创造等教学内容密切结合。例如,可用乐器为歌唱做伴奏,演奏欣赏曲的主题音调等。可采用各种演奏形式,以学生普遍学习乐器的合奏为主,鼓励学生从实际条件和各自的兴趣爱好出发,在普遍参与中发展自己的特长。

  课堂乐器应易学易奏,便于集体教学使用。吹奏乐器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发音纯正。可因地制宜,选择学习本地区、本民族适宜中小学课堂教学的乐器。鼓励和引导学生自制乐器。

   4.识读乐谱

  乐谱是记载音乐的符号,是学习音乐的基本工具。要求学生具有一定的识谱能力,有利于进行音乐表演和创造等教学活动,识谱要与演唱、演奏、创造、鉴赏等教学内容密切结合,要以生动的音乐为载体,在学生感性积累和认知的基础上进行。可以通过学生熟悉的歌曲或乐曲识读乐谱,也可以借助乐器演奏来学习。

  简谱和五线谱是我国现行的两种主要谱式,各地、各校在教学中可自行选择。五线谱教学建议采用首调唱名法。

   5.创造

  音乐是一门极富创造性的艺术。音乐创造是指在中小学音乐教学中的即兴创造和运用音乐材料来创作音乐的活动。在音乐教学中,处处都有发挥学生创造性的机会。教师应将创造力的培养贯穿于各个教学领域,要启发学生创造性地进行艺术表现,不要用“标准答案”去束缚学生。同一个练习,可能有多种答案;同一首歌曲,可能有多种处理方法;同一首乐曲,可能有多种理解。应重视音乐实践中的创造过程,培养和鼓励学生的创造精神。

  

  二、评价建议

  音乐课程评价应充分体现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精神,贯彻《标准》的基本理念,着眼于评价的教育、激励与改善的功能。通过科学的课程评价,有效地促进学生发展,激励教师进取,完善教学管理,推动音乐课程的建设与发展。

  (一)音乐课程评价的原则

   1.导向性原则

  音乐课程评价应有利于学生了解自己的进步,发现和发展音乐的潜能,建立自信,促进音乐感知、表现和创造等能力的发展;有利于教师总结、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有利于加强和改进学校的音乐教学工作,并有利于促进课程的发展。

   2.科学性原则

  评价指标的确定和评价方法的选择应以音乐学科的特点和音乐教学的客观规律为依据,体现中小学音乐课程的性质与价值,符合青少年身心发展特点和音乐审美教育规律。

   3.整体性原则

  无论是评价学生、教师,还是评价学校音乐教育工作,都应从整体着眼,涵盖课程目标的各层面和教学的各领域。对学生的评价要用发展的眼光,从不同阶段的回顾和对比中,把握其进步与发展,使评价起到激励和促进的作用。

   4.可操作性原则

  评价的指标和方法要简便、明晰,易于操作和推广。根据音乐教学的特点,应将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将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把评价溶进教学的全过程,使自评、互评和他评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生动活泼的良好评价氛围。

  (二)评价内容

   1.学生

  对学生的评价应关注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和知识与技能方面的指标,还应考察学习过程与方法的有效性。如:对音乐的兴趣爱好与情感反应,音乐实践活动中的参与态度、参与程度、合作愿望及协调能力,音乐的体验与模仿能力、表现能力,探究音乐的态度与创编能力,对音乐与相关文化的理解以及审美情趣的形成等。

   2.教师

  对教师的评价主要是教育思想、业务素养、教学态度、教学方法和效果、教学业绩(含课外音乐活动)及在师生的交往与沟通中是否爱护和尊重学生等。

3.课程管理与课程发展

  对管理者和课程的评价主要有:学校领导对音乐教育功能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学校的艺术氛围、音乐课的开设、音乐教师和音乐教学设施的配备、课外音乐活动的开展等。对《标准》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进行阶段性的评价和分析,及时加以总结,不断调整和完善,促进课程的建设与发展。

  (三)评价的方式与方法

   1.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

  音乐教学的实践过程,是评价的一

 

个重要方面,应予以充分的关注,在教学过程中经常进行。可采用观察、谈话、提问、讨论、抽唱(奏)等方式进行。

   2.定性述评与定量测评相结合

  在音乐教学活动中,对学生的音乐兴趣爱好、情感反应、参与态度、交流合作、知识与技能的掌握情况等,可以用较为准确、形象的文字进行定性评价,也可根据需要和可行性,进行量化测评。无论采用哪种方法,都要注意科学性。

   3.自评、互评及他评相结合

  对学生和教师的评价可采用自评的方式,以描述性评价和鼓励性评价为主。由于在音乐学习中学生个体差异明显,因此,学生评价的重点应放在自我发展的纵向比较上。

   “班级音乐会”能充分体现评价的民主性,营造和谐、团结的评价气氛。通过班级音乐会或其他活动,展示师生音乐作品、音乐小评论、演出照片、录音录像等,达到相互交流和激励的目的,是一种生动活泼的评价方式。

  学生和教师的自评、师生之间和教师之间的互评、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对教师的评价、家长对教师的评价以及师生和家长对学校音乐教学工作和音乐课程的评价,都是重要的评价方式,可以多渠道地获取改进音乐教学的信息,及时调整和改善教学,提高音乐教学质量。但评价活动不宜过多,尽量简化评价过程,防止流于形式。

  

  三、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

   1.《标准》和据此编写的教材是音乐课程最重要的基本资源。学校应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标准》,选择经国家教育部审查通过和教育主管部门推荐的教材(包括学生用教科书、音响教材及教师用参考书),依据《标准》和教材精心地、创造性地实施音乐教学。

   2.按《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的规定,实行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管理,除国家课程外,地方和学校自主开发的课程应占有一定比例。地方和学校应结合当地人文地理环境和民族文化传统,开发具有地区、民族和学校特色的音乐课程资源。

   3.音乐教学设施是实现课程目标的保证。学校应配置音乐专用教室和专用设备,如钢琴、风琴、手风琴、电子琴、音像器材、多媒体教学设备以及常用的打击乐器、民族乐器及西洋乐器等。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义务教育小学音乐新课程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