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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小学音乐新课程标准

义务教育小学音乐新课程标准

04-04 16:21:29  浏览次数:342次  栏目:小学音乐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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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听辨童声、女声和男声。

  感受乐器的声音。能听辨打击乐器的音色,能用打击乐器奏出强弱、长短不同的音。

   能够感受并描述音乐中力度、速度的变化。

  【标准】3~6年级

   对自然界和生活中的各种音响感到好奇和有趣,能够用自己的声音或乐器进行模仿。能随着熟悉的歌曲或乐曲哼唱,或在体态上作出反应。

能听辨不同类型的女声和男声。知道常见的中国民族乐器和西洋乐器,并能听辨其音色。

   在感知音乐节奏和旋律的过程中,能够初步辨别节拍的不同,能够听辨旋律的高低、快慢、强弱。

   能够感知音乐主题、乐句和段落的变化,并能够运用体态或线条、色彩作出相应的反应。

  【标准】7~9年级

   具有聆听和探索各种音响的兴趣与愿望,能够用不同物体探索不同声音。

   加深对歌声、乐器声的了解和

 

体验。能够说明人声和常见乐器的分类及音色特点。

   能够在感知力度、速度、音色、节奏、旋律、和声等音乐表现要素的过程中,了解并评价其音乐表现作用。

   感知音乐的结构,能够简单表述所听音乐不同段落的对比与变化。

  

  【内容】音乐情绪与情感

  【标准】1~2年级

   体验不同情绪的音乐,能够自然流露出相应表情或作出体态反应。

   体验并说出音乐情绪的相同与不同。

  【标准】3~6年级

   听辨不同情绪的音乐,能用语言作简单描述。

   能够体验并简述音乐情绪的变化。

  【标准】7~9年级

   能够主动地体验音乐所表达的各种情感,并能运用音乐表情术语进行描述。

   能够感知音乐情感的发展变化,并能简要地表述或通过多种形式表现出来。

  

  【内容】音乐体裁与形式

  【标准】1~2年级

   聆听儿歌、童谣、进行曲和舞曲,能够通过模唱、打击乐对所听音乐作出反应,能够随着进行曲、舞曲音乐走步、跳舞。

  能够区别独唱、独奏、齐唱、齐奏。

  【标准】3~6年级

   聆听少年儿童歌曲、颂歌、抒情歌曲、叙事歌曲、艺术歌曲、通俗歌曲等各种体裁和类别的歌曲,能够随着歌曲轻声哼唱或默唱。

   聆听不同体裁和类别的器乐曲,能够通过律动或打击乐对所听音乐作出反应。

   能够区别齐唱与合唱、齐奏与合奏。

  能够初步分辨小型的音乐体裁与形式,能够聆听音乐主题说出曲名,每学年2~4首。

  【标准】7~9年级

   聆听大合唱、组歌、室内乐、协奏曲、交响曲、歌剧、舞剧音乐及其他体裁的歌曲和乐曲,并运用各种形式对所听音乐作出反应。

   通过听赏音乐分辨不同体裁与形式,能够聆听音乐主题说出曲名,每学年2~4首。

   能够结合所听音乐,简单评析音乐体裁与形式对于音乐表现的作用。

  

  【内容】音乐风格与流派

  【标准】1~2年级

   聆听不同国家、地区、民族的儿歌、童谣及小型器乐曲或乐曲片段,初步感受其不同的风格。

  【标准】3~6年级

   聆听中国民族民间音乐,知道一些有代表性的地区和民族的民歌、民间歌舞、民间器乐曲和戏曲、曲艺音乐等,了解其不同的风格。

   聆听世界各国民族民间音乐,感受一些国家和民族音乐的不同风格。

  【标准】7~9年级

   聆听中国民族民间音乐,知道其主要的种类、唱腔、风格、流派和代表人物。

   聆听世界各国民族民间音乐,并能对其风格特点进行简单评述。

   聆听世界各国优秀音乐作品,了解不同音乐流派的代表人物。

  

  二、表 现

   表现是实践性很强的音乐学习领域,是学习音乐的基础性内容,是培养学生音乐表现能力和审美能力的重要途径。教学中应注意培养学生自信的演唱、演奏能力及综合性艺术表演能力,发展学生的表演潜能及创造性潜能,使学生能用音乐的形式表达个人的情感并与他人沟通、融洽感情,在音乐实践活动中使学生享受到美的愉悦,受到情感的陶冶。

  

  【内容】演唱

  【标准】1~2年级

   参与各种演唱活动。

   知道演唱的正确姿势。能够对指挥动作及前奏作出反应。

   能够用自然的声音,按照节奏和曲调有表情地独唱或参与齐唱。

   能采用不同的力度、速度表现歌曲的情绪。

   每学年能够背唱歌曲4~6首。

  【标准】3~6年级

   乐于参与各种演唱活动。

   知道演唱的正确姿势及呼吸方法,并能在唱歌实践中逐步掌握和运用。能够对指挥动作及前奏作出恰当的反应。

能够用自然的声音、准确的节奏和音调有表情地独唱或参与齐唱、合唱。

   能够对自己和他人的演唱作简单评价。

   每学年能够背唱歌曲4~6首。

  【标准】7~9年级

   能主动地参与各种演唱活动,养成良好的唱歌习惯。

   能够自信地、有表情地演唱歌曲。积极参与齐唱、轮唱及合唱,并对指挥的起、止、表情等作出正确的反应。

   了解变声期嗓音保护的知识,懂得嗓音保护的方法。

   能

 

够简单分析歌曲的特点与风格,表现歌曲的音乐情绪和意境。能对自己、他人、集体的演唱作简单评价。

   每学年能够背唱歌曲3~5首。

  

  【内容】演奏

  【标准】1~2年级

   学习常见的打击乐器。

   能够用打击乐器或其他音源合奏或为歌曲伴奏。

  【标准】3~6年级

   乐于参与各种演奏活动。

   学习课堂乐器的演奏方法,参与歌曲、乐曲的表现。

   能够选择适当的演奏方法表现乐曲的情绪,并对自己和他人的演奏进行简单评论。

   每学年能够演奏乐曲2~3首。

  【标准】7~9年级

   能主动地参与各种演奏活动,养成良好的演奏习惯。

   能够选择适当的演奏方法表现乐曲的情绪。

   能够对自己、他人或集体的演奏进行评价。

   每学年能够演奏乐曲2~3首。

  

  【内容】综合性艺术表演

  【标准】1~2年级

   能够参与综合性艺术表演活动。

   能够配合歌曲、乐曲用身体做动作。

   能够在律动、集体舞、音乐游戏、歌表演等活动中与他人合作。

  【标准】3~6年级

   能够主动地参与综合性艺术表演活动,并从中享有乐趣。

   在有情节的音乐表演活动中担当一个角色。

   能够对自己、他人的表演进行简单的评论。

  【标准】7~9年级

   能够自信地、有表情地参与综合性艺术表演活动。

   能够结合所学的歌曲、乐曲创设简单的表演情景或做形体动作。

   学习表演简单的歌剧、戏曲、曲艺片段,并能对自己与他人的表演作出评价。

  

  【内容】识读乐谱

  【标准】1~2年级

   认识简单的节奏符号。

   能够用声音、语言、身体动作表现简单的节奏。

   能够用唱名模唱简单乐谱。

  【标准】3~6年级

   用已经学会的歌曲学唱乐谱。

   结合所学歌曲认识音名、音符、休止符及一些常用记号。

   能够识读简单乐谱。

【标准】7~9年级

   用熟悉的歌曲、乐曲学唱乐谱。

   能够跟随琴声或录音视唱乐谱。

   巩固、提高识读和运用乐谱的能力。

  

  三、创 造

   创造是发挥学生想像力和思维潜能的音乐学习领域,是学生积累音乐创作经验和发掘创造思维能力的过程和手段,对于培养具有实践能力的创新人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音乐创造包括两类学习内容:其一是与音乐有关的发掘学生潜能的即兴创造活动;其二是运用音乐材料创作音乐。其中第二类内容与音乐创作有关,但区别于专业创作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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