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礼》中有一段被历代无数文人墨客征引过的(de)记载:“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bù)禁。”什么意思呢?是说中春二月,万物萌生,这样的(de)时节应该顺应天时,让青年男女自由约会,甚至私奔交合也不(bù)必禁止。
郑玄认为,这是“重天时,权许之也。”而据张君房的(de)《云笈七签》:“每岁三月三日,蚕市之辰,远近之人,祈乞嗣息”,可见三月三日在制度化的(de)道教中也被赋予了明确的(de)求子功能,因为青年男女虽有水边桑林“野合”之实,但这是拿不(bù)上台面的(de)理由,而“求子”可能是最拿得(de)上台面的(de)理由。
唐代开始,寒食与清明并列放假,不(bù)同年号分别有四至七天的(de)假期。宋代是生活日趋都市化的(de)时代,也是民俗向娱乐方向发展的(de)时代。
为了让人们能够在清明扫墓、踏青,特地(de)规定太学放假三日,武学一日。“寒食第三节,即清明日矣。凡新坟皆用此日拜扫。都城人出郊……四野如市,往往就芳树之下,或园圃之间,罗列杯盘,互相劝酬。都城之歌儿舞女,遍满园亭,抵暮而归。”
清明扫墓与踏青,本来是两个不(bù)同的(de)文化主题,宋以后慢慢地(de)融为一体,并不(bù)断地(de)被赋予肯定的(de)文化意义。人们把祭祀先人与中华民族重视孝道、慎终追远的(de)民族性格直接联系起来,认为清明节俗体现了中国人感恩、不(bù)忘本的(de)道德意识。其文化意义部分与西方感恩节有异曲同工之处。
清明节祭祖扫墓、追念先人功德的(de)活动,与中国文化深层的(de)祖先崇拜、孝道文化之间有着深刻的(de)关系,而这种文化正是中国社会几千年来得(de)以和(hé)谐稳定发展的(de)一大文化支柱,有助于在古人与今人、前人与后人之间建立和(hé)谐的(de)代际关系,进而促进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的(de)和(hé)谐关系,这也是清明节具有强大生命力的(de)民间根基。